收受利益|涉收逾1.9萬元回佣 「三跑」工頭囚半年須歸還回佣

社會

撰文: 梁錦麟

發布時間: 2024/08/05 16:15

最後更新: 2024/08/05 20:3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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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收逾1.9萬元回佣,「三跑」工頭囚半年須歸還回佣。(資料圖片)

香港國際機場第三跑道項目(「三跑」項目)分判商前「工頭」,涉先後向兩名工人索取回佣,以引薦對方到地盤工作,其中一名工人最終於9個月內合共支付逾1.9萬元予「工頭」。「工頭」經審訊後被裁定3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,以及9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罪成,今(5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。裁判官判刑時指,不能忽略工人已連續支付款項9個月,以及本案長達11個月等,判囚半年,另下令被告須歸還逾1.9萬元。

被告莫伯祥(64歲,德鑄前木工「工頭」),經審訊後被裁定3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,以及9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罪成,事發約於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3月15日。

裁判官判刑時指,控方在審訊前已展示工人偷錄的電話錄音,以及偷拍被告收取款項的片段,被告在此等強而有力的證據下抗辯並不明智,亦顯示被告悔意有限。

裁判官又指,雖然最終只有一名工人向被告支付款項,但仍不能忽略該工人已連續支付款項9個月、本案長達11個月,以及被告曾向兩名工人索取回佣,裁判官考慮所有因素後,判被告入獄半年,另下令被告於7天內歸還19,700元。

案情指,德鑄工程有限公司(德鑄)是三跑項目分判商,負責招聘建築工人進行各類工程,被告當時則是德鑄「工頭」。至2021年5月,馬姓工人致電被告查詢員工招聘事宜,並引薦李姓工人等。

被告表示若成功聘用,馬需每月支付被告款項,被告其後願意降低回佣,惟馬最終未有到地盤上班。被告最後引薦李到地盤工作,並要求李支付回佣,李則最終於2021年7月至2022年3月,每月向被告支付600至2,700元不等,當中合共19,700元。

廉署發言人表示,「三跑」項目工人收賄案已落案起訴28人,主要為分判商「工頭」,涉向逾130名工人收賄共逾190萬元,其中22人認罪或經審訊被定罪,判囚最高16個月,另有一人尚待答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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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梁錦麟